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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17

◖休.假.公.告◗ 10.6(四)~10.7(五),公休二日

◖休.假.公.告◗ 10.6(四)~10.7(五),公休二日因國定中秋原訂於9.9(五)、9.10 (六)二日,巧遇營業稅申報期間,為免影響營業稅申報作業,故調整於 10.6(四)、10.7(五)公休。造成不便,敬請原諒。✅ 如有相關問題討論,歡迎留下訊息給我們  有二個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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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01

祝大家七夕情人節快樂~有情人終成眷屬

祝大家七夕情人節快樂~有情人終成眷屬粉絲們都幸福滿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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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01

請領新制6%退休金時,記得先試算金額,保障自身權益!

⚠請領新制6%退休金時,記得先試算金額,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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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01

承租人代出租人負擔扣繳稅款或代履行其他債務仍應視同給付租金

承租人代出租人負擔扣繳稅款或代履行其他債務仍應視同給付租金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機關或團體等扣繳單位向個人承租房屋,如約定由承租人負擔出租人之扣繳稅款及應繳納之全民健保補充保費者,該負擔之 #扣繳稅款及健保補充保費 #視同租金,#應併入給付總額計算,辦理扣繳稅款及憑單申報。該局說明,租賃雙方約定由承租人代出租人履行某項納稅義務,或代出租人支付租賃財產之維修或擴建費用,或代履行其他債務,則承租人因履行此項約定條件而負擔之代價,即為給付租賃財產權利之對價,與支付現金租金之性質相同,均應併入給付租金計算給付總額,故租賃雙方有約定前開情事時,扣繳義務人應正確計算租金總額,並依規定之扣繳率,扣取稅款,所得人為境內居住者時,扣繳義務人應於次月10日前將扣取之稅款向國庫繳納,並於次年1月底前申報扣繳憑單。該局舉例說明,甲公司111年度向境內居住者A君承租房屋,租賃契約約定10%扣繳稅款、2.11%全民健保補充保費皆由甲公司負擔,A君雖於每月只收取租金50,000元,惟甲公司負責人(即扣繳義務人)應於每月按給付總額56,889元〔50,000元/(100%-10%-2.11%)〕扣取稅款,即扣繳稅額為5,688元(56,889元*10%),並應依限向國庫繳納扣繳稅款及申報扣繳憑單。 location大社區翠屏路157號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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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01

【休.假.公.告】7.19 (二) ~ 7.22(五),公休四日

【休.假.公.告】7.19 (二) ~ 7.22(五),公休四日年度結算完畢,全員休假,好好休息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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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01

第一次 #手機報稅 就上手!

第一次 #手機報稅 就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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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01

五月第二週日,世界母親節日。

五月第二週日,世界母親節日。小編心中的母親節快樂的含意:世界給我們一天,以祝賀母親節的名義,大聲說出我們平日不好意思說出的愛,做我們平日不好意思做的擁抱與親吻。謝謝世界訂母親節日。願大家能在這一天都勇敢說出愛、擁抱愛、親吻愛。大家一起來喔~❤ location大社區翠屏路157號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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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01

營利事業之交際費或廣告費如何正確區分及列報

營利事業之交際費或廣告費如何正確區分及列報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為推展業務、多樣化促銷活動所支付費用,應歸屬「交際費」或「廣告費」,常有混淆滋生爭議。該局說明,交際費及廣告費均是營利事業為推展業務所支付之費用,其區別在於交際費係指業務上直接支付之交際應酬費用,營利事業為塑造或改進周邊獲利環境,以建立企業良好公共關係,對「特定人」所支出之費用;廣告費係營利事業為建立自身及商品良好形象,從事各種活動及宣傳的支出,對「不特定人」所支出之費用。另為避免交際應酬之支出浮濫,所得稅法規定列報交際費有列報金額之限制,廣告費則無限制。舉例說明,A公司以經營西藥批發為業,107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列報廣告費500萬元,經查核發現,其中300萬餘元為贊助業務相關領域之醫師參與醫學研討會之費用,透由醫學會議上醫藥新知交流時,宣傳公司產品資訊,其核屬對「特定人」之招待,為交際費性質,予以轉正交際費,超過交際費之列支限額部分,予以剔除補稅。 。交際費法據: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80條性質:建立企業良好公共關係 對象:業務上特定人列報額度:有列支限額 。廣告費法據: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78條性質:建立企業及商品的良好形象對象:不特定人列報額度:無列支限額 location杏姿稅務記帳士事務所 高雄355-6895。台北2205-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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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01

2021感謝有您

2️⃣0️⃣2️⃣1️⃣ 感謝有您❤風風雨雨,有您相陪一句謝謝,一句祝福2️⃣0️⃣2️⃣2️⃣ 誠摯願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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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01

「宅經濟」崛起!網路賣家每月銷售額達營業稅起徵點者,應辦理稅籍登記。

「宅經濟」崛起!網路賣家每月銷售額達營業稅起徵點者,應辦理稅籍登記。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個人以營利為目的,透過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當月銷售額達營業稅起徵點【銷售貨物達新臺幣(下同)8萬元或銷售勞務達4萬元】,應於次月月底前向國稅局申請稅籍登記。該局說明,電商雙11購物活動火熱開打,各網路電商平台促銷活動持續不斷,網路賣家「當月銷售額」如未達營業稅起徵點,得暫免向國稅局申請稅籍登記,若「當月銷售額」達起徵點,就必須立即向國稅局申請稅籍登記。而完成稅籍登記之營業人,如每月銷售額未達20萬元者,由國稅局按每季銷售額乘以稅率1%發單課徵營業稅;如銷售額達20萬元以上,應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並報繳營業稅。該局舉例說明如下:例1:張君於110年間透過蝦皮網站銷售各式汽、機車零件百貨,110年1至 4月間銷售額分別為30,000元、50,000元、100,000元、120,000元 ,因3月份銷售額已達起徵點(80,000元),應於4月底前申請稅籍登記,並自3月份起按每季銷售額乘以稅率1%發單課徵營業稅。例2:李君於110年間透過奇摩網站銷售各式電腦手機配件,110年1至4月間銷售額分別為20,000元、70,000元、330,000元、350,000元,因3月份銷售額已達起徵點(80,000元),應於4月底前申請稅籍登記 ,並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並報繳營業稅。例3:吳君於110年間透過8591寶物交易網網站提供代客練功服務,110年1至4月間銷售額分別為30,000元、50,000元、100,000元、120,000 元,因2月份銷售額已達銷售勞務起徵點40,000元,應於3月底前申請稅籍登記,並自2月份起按每季銷售額乘以稅率1%發單課徵營業稅 。例4:王君於110年間透過i7391輕鬆交易網網站銷售虛擬寶物、遊戲貨幣,110年1至4月間銷售額分別為30,000元、50,000元、300,000元、350,000元,因2月份銷售額已達銷售勞務起徵點40,000元,應於3月底前申請稅籍登記,並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並報繳營業稅。該局最後提醒,考量網路銷售業者之交易特性,須透過結算才能確定銷售額,故當月銷售額達營業稅起徵點之「次月月底前」,應自行向國稅局辦理稅籍登記並依法課徵營業稅,以免受罰。 提供單位:鳳山分局 更新日期:110-11-30 location杏姿稅務記帳士事務所 高雄355-6895。台北2205-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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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01

聖誕快樂

叮叮噹~叮叮噹 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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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01

我國營利事業委託外國營利事業於社群平台刊登廣告,扣繳義務人應於給付廣告費之日起10日內扣繳稅款並申報扣繳憑單

我國營利事業委託外國營利事業於社群平台刊登廣告,扣繳義務人應於給付廣告費之日起10日內扣繳稅款並申報扣繳憑單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因疫情宅在家網路購物盛行,不少國內營利事業為增加產品曝光度,透過Facebook、Amazon或外國社群網站、交易平台等登載網路社群廣告,此等外國營利事業如在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及營業代理人,其收取我國營利事業所給付之廣告費,屬我國來源所得,我國營利事業應於給付報酬時,應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辦理扣繳及申報。該局進一步說明,依「網路交易課徵營業稅及所得稅規範」第3點規定,在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及營業代理人之外國營利事業,利用網路提供社群廣告服務所收取之報酬,為我國來源所得,我國營利事業應於給付報酬時,依所得稅法第88條及第92條規定扣繳稅款及申報扣繳憑單。國稅局提醒,營利事業給付在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及營業代理人之外國營利事業各類所得,依所得稅法第92條第2項規定,扣繳義務人應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3條規定之扣繳率扣取稅款外,於代扣稅款之日起10日內,將所扣稅款向國庫繳清,並據實申報扣繳憑單,以免受罰。提供單位:法務二科 更新日期:110-11-23 location杏姿稅務記帳士事務所 高雄355-6895。台北2205-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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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01

房東忘記申報租賃所得,承租之營利事業反映為何罰房客不罰房東?

房東忘記申報租賃所得,承租之營利事業反映為何罰房客不罰房東?高雄市轄區有一間專門經營二手商品店家,從107年中開始承租了一間店面,月付租金4萬元,全數繳給房東,經國稅局查獲,處以該商號未依規定扣報繳的罰鍰,負責人李先生提出質疑為何房東未申報租賃所得沒罰房東,房客反而遭到處罰,該商家感到忿忿不平。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解釋,依據所得稅法規定,營利事業(房客)給付租金,應由扣繳義務人(營利事業負責人),依規定的扣繳率扣取稅款,並依限繳納。該商家負責人未履行扣繳義務,因此受到處罰。至於所得人(房東)漏未申報租賃所得且稅額達一定金額以上,也會被處以漏稅罰,不會只針對房客。該局呼籲,營利事業承租房屋作為營業場所,於給付租金時,應依規定扣繳給付租金的10%(每次應扣繳稅額不超過2千元者,免予扣繳),於次月10日前向國庫繳納,並於隔年1月底前填發扣(免)繳憑單申報書向國稅局申報,以免受罰。提供單位:鹽埕稽徵所 更新日期:110-12-09 location杏姿稅務記帳士事務所 高雄355-6895。台北2205-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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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01

稅捐稽徵機關寄存送達之各種文書,不領取也算送達喔!

稅捐稽徵機關寄存送達之各種文書,不領取也算送達喔!稅捐稽徵機關寄存送達之各種文書,不領取也算送達喔!王先生來電詢問:因平日外出工作家裡無人接收郵件,雖有郵件送達通知書黏貼於住家門首,惟因工作忙碌未前往郵局領取,直到接獲法務部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通知才知有國稅局郵寄之稅單未繳納,造成欠稅,王先生質疑既未實際領取,該稅單仍有「送達」效力嗎?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稽徵機關之稅捐稽徵文書多採郵寄送達,依行政程序法第74條規定,如無法於應送達處所會晤應受送達人,或交付其有辨別事理能力之同居人、受雇人或應送達處所之接收郵件人員時,得將文書寄存送達地之郵政機關,由郵務人員製作送達通知書2份,1份黏貼於納稅義務人之住居所、事務所、營業所或其就業處所門首,另1份交由鄰居轉交或置於該送達處所信箱或其他適當位置,以為送達,而該寄存之日即為收受送達日期,不論領取與否,已生送達效力。國稅局溫馨提醒,稅單一經合法送達,未依限繳納者,俟滯納期滿後,欠稅將移送執行機關強制執行,除追繳本稅外,尚須加徵滯納金、滯納利息及行政執行費用。納稅義務人應多加留意郵政機關之郵件送達通知書,並儘速前往領取,以免日後傷財又傷神。 location杏姿稅務記帳士事務所 高雄(07)3556895 台北(02)2205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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